作者:admin | 日期:2022-11-02
龙潭古镇自古以来为“县丞”、“巡检”、“州同”、“县佐”所在地,清雍正13年因毁于火灾而由梅树迁建于现址,面积1.5平方公里,规模庞大,保存完好。现存3公里的的石板街被磨蹭得光可见人,清幽如玉;土家吊脚楼翘角飞檐,形态美观;封火墙壁垒森严,气势恢宏;街上店铺林立,巷道相互连通,四合院古朴幽静,颇具特色,古有“小南京”和“货龙潭”之美誉。